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徐靚麗
《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日前發布,國家對各地自貿試驗區用好上海自貿試驗區試點經驗作出具體安排,涵蓋服務貿易、貨物貿易、數字貿易、知識產權保護、政府采購改革、“邊境后”管理制度改革、風險防控等7個方面、共77條試點措施。
《通知》指出,復制推廣上海自貿區77條試點措施,將加強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場景創新、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政策等34條措施復制推廣至其他自貿試驗區;將推進電子支付跨境應用、鼓勵采信商用密碼檢測認證結果、實施數據安全管理認證制度等43條措施復制推廣至全國。
商務部指出,此次推廣制度創新成果除了貿易投資等領域的措施外,還包括知識產權保護、政府采購改革、勞動者權益保護、國有企業改革、環境保護等領域的措施,有36條,占比近一半。這些措施將有力推動相關領域深化改革,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如政府采購領域,拓寬適用范圍、進一步提高有限競爭項目信息透明度、通過提高電子化采購水平不斷優化采購流程、鼓勵以中英兩種語言發布采購公告等一攬子15條措施,將進一步提高中國政府采購程序的透明度、公平性,并穩步與國際接軌。
同時,商務部按照“由易到難、梯次推進,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壓茬推進自貿試驗區對接國際高標準規則試點方面的工作。截至目前已經有兩批試點,試驗了110多條措施,這110多條措施里有100多條實現了更大范圍的復制推廣。未來商務部還將與各地方、各部門一起,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前提下,支持自貿試驗區進一步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開展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試驗。如開展更廣領域的試點,圍繞促進服務貿易,試點一批有利于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制度創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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