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李璟
近日,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湖北省盤活存量土地資源服務國有“三資”管理改革試點方案》(下稱《方案》),要求全省各地摸清國企“家底”,錨定“國有資源資產化、國有資產證券化、國有資金杠桿化”目標,把閑置、低效的土地資源盤活變現,以提升國有資產效率。
此次改革,湖北直擊痛點,共提出六項試點,包括開展國有企業土地資產清查、推動國有企業存量土地確權登記、加大國有企業存量土地資產盤活處置、支持土地資產證券化、促進國有企業存量土地高效利用、嚴格落實“以需定儲”。
激活“沉睡要素”發展動能
資源資產化是激活沉睡要素的首要前提。大量國有企業存量土地因歷史遺留問題與制度障礙,長期處于產權不清、價值隱匿狀態。
根據《方案》,湖北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全面清查國企名下土地的“身份證信息”,包括國有企業土地資產的權屬、面積、用途、位置、利用現狀、經營狀況等,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動態管理“一張圖”并實行動態更新,通過建立全省統一土地資產管理臺賬和存量土地數據庫實現精準測繪與登記造冊,為土地資源頒發法律“身份證”,即給國企土地“上戶口”。
同時,給歷史遺留問題“開綠燈”。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且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國有企業存量建設用地,無用地手續或者手續不全的,可由土地使用權人依現狀向屬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依法確定土地用途,出具規劃條件認定意見,并在完成房屋安全鑒定、消防認定手續后,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通過開辟依現狀補辦手續的確權通道,徹底解決“有地無證”的歷史積弊。
同時,破除增值限制,工業用地擴容增效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大幅放寬廠房兼容功能比例進一步放寬。支持產業項目建設多層工業廠房,合理兼容工業、研發設計、倉儲等其他生產服務用途,其中工業建筑面積占比不得低于50%。原依法取得的工業用地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因擴大生產、增加產能等改造開發提高容積率的,可不再增收土地價款。支持國有企業經批準通過自主、聯營、轉讓等方式實施存量土地改造開發,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重新組織供應,并給予土地使用權人一定補償。
土地能入股也能變基金
值得關注的是,資產證券化是撬動資本活水的核心杠桿。此次改革,湖北創新運用現代金融工具打通轉化瓶頸,明確支持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將沉淀的重資產轉化為可公開交易的標準化金融產品。
按照《方案》,湖北省政府批準的具有國家授權投資機構資格的國有企業,原生產經營性劃撥土地,經批準可依法采取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對于交通、能源、市政、生態環保、倉儲物流、園區建設、養老設施、租賃住房、水利設施、文化旅游以及符合國家重大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要求的基礎設施項目,支持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回收資金可以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投入新項目建設。對具有穩定現金流、資產權屬清晰、資產抵押易于變現的產業,支持將土地相關權益或收益轉化為可交易的證券產品,增加土地資產的流動性和價值實現能力。
據估算,湖北符合盤活條件的約50萬畝土地,通過證券化等途徑可支撐近2000億元融資規模,為重大項目建設注入強勁資本動力。
此外,《方案》還明確,充分發揮各級土地儲備機構的作用,積極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開展土地儲備,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通過投資開發盤活土地資源。
資金杠桿化是釋放乘數效應的關鍵環節。土地資本一旦被激活,便能通過杠桿效應撬動更大規模的社會資本。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早在2023年,自然資源部、國務院國資委就聯合發布通知,支持國有企業盤活利用存量土地。對此,湖北結合自身實際,推動政策落地實施,提出要做好國有企業存量土地資產更名工作、優化國有企業存量土地利用方式等七項內容,加快推進國有企業盤活利用存量土地有關問題。
有關數據顯示,2023年湖北盤活省屬及武漢市屬企業土地30.47萬畝、新增資產價值約600億元的成效,充分證明“存量資產是沒擦亮的金子”。
業內人士指出,本次湖北改革的核心價值,在于系統構建“資源確權—資產顯化—資本流動”的轉化機制,將長期閑置低效的土地要素轉化為高質量發展動能,其制度創新具有重要示范意義。此次“三資”改革以土地為支點,撬動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的轉化鏈條,其制度創新遠超地域范疇。隨著更多沉睡土地被制度創新喚醒,轉化為資本活水,必將為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能。
責編:ZB